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金川水电站位于大渡河上游河段,为大渡河干流水电规划29级方案的第6个梯级电站,上游与双江口水电站相衔接、下游为安宁水电站。坝址位于四川省阿坝州金川县县城以北约13km、大渡河右岸新扎沟汇合口以上约1km的河段上(东经102°4′39″,北纬31°35′9″)。工程区沿省道S211线北行36km至红旗桥接国道G317可到达成都,坝址距成都的公路里程约425km。
金川水电站主要任务是发电,并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金川水电站装机容量860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34.857亿kW·h,年利用小时数4053h。水库正常蓄水位2253m,死水位2248m,总库容5.085亿m3,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4.88亿m3,调节库容0.498亿m3,具有日调节性能。
金川水电站主要由枢纽工程、施工辅助工程、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四部分组成。金川水电站枢纽建筑物主要由挡水建筑物,右岸泄水建筑物,左岸输水建筑物、地下厂房组成的引水发电建筑物等构成。工程施工总工期为72个月。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于2013年编制完成《四川省大渡河金川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同年12月获得环保部批复“环审[2013]303号”。项目建设占地占用岷江柏木共计0.45万株,环保部批复要求“对受工程建设影响的岷江柏采取移栽和异地补植措施,在金川县咯尔乡德胜村和坝区左岸营地移栽氓江柏木0.26万株,异地补偿崛江柏木0.5万株;施工过程中如发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移栽等保护措施。”
本项目需移植岷江柏木基本情况见下表:
总计 |
树高≤30cm |
30cm<树高≤2m |
2m<树高且胸径<5cm |
2m<树高且5cm≤胸径<10cm |
10cm≤胸径 |
2650 |
299 |
204 |
606 |
780 |
761 |
本项目岷江柏移入地一处在金川境内金川县勒乌镇金马坪村,中心坐标102°5′46.45″,31°30′12.51″,地块距离县城约5km,有上山通村道路,对外交通方便,区域内有水渠工程,可以保障引水灌溉。整个场地南低北高,高程在2775m-2840m之间,地形坡度约30°~45°。场地区的覆盖层主要为耕植土。场地水文地质条件较简单,主要为储存于块碎石土中的第四系孔隙潜水、储存于基岩内的基岩裂隙水。土壤类型褐土,干燥。区域多年年平均气温26℃,多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5%;多年平均蒸发量1500mm;多年平均年降水量616.2mm、降水日数121d。现地原来为耕地,主要种植苹果、梨。目前处于闲置状态,现地植被以草本为主(早熟禾,茅草),区域内有大量人工栽植的岷江柏,生长情况良好。
为避免工程建成运行后对工程区珍稀保护植物资源的负面影响,在已有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对岷江柏移栽特性进行研究,本项目将对位于大渡河金川水电站工程建设区范围内开展天然岷江柏植株生境调查,对具备移植条件的岷江柏植株进行分类、标号、建卡等,编制《大渡河金川水电站岷江柏工程试验性移植实施方案》获得相关行政许可,并进行试验性移植。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按照环保部批复(环审[2013]30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四川省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岷江柏保护移栽等相关工作:
(1)对本项目水电站工程建设区范围内具备移植条件的岷江柏植株进行分类和标号,同时每株岷江柏木建卡,记载移栽前的位置、胸径等。
(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大渡河金川水电站岷江柏工程试验性移植实施方案》,协助组织专家评审和方案报批等工作。
(3)完成金川水电站岷江柏试验性移植施工组织方案编制,组织监理、发包人对方案进行评审。
(4)完成水电站工程建设区范围内天然岷江柏的试验性移栽工作,并对移栽过程进行监测管理。移栽成活率执行相关要求。 移栽成活率幼树幼苗(树高≤30cm,30cm<树高≤2m,2m<树高且胸径<5cm属于幼树幼苗)移植成活率大于等于80%,大树(5cm≤胸径<10cm,10cm≤胸径属于大树)移植成活率应大于等于60%。(本项目为移植试验性项目,上述成活率要求为过程控制初步指标,最终合格标准以取得主管部门查验合格相关批文为准)。
(5)在岷江柏移栽工作完成后3年内,对岷江柏开展管护、监测等相关工作。
(6)岷江柏移栽工作完成后,出具岷江柏试验性移植成果阶段性报告(每年1个);管护监测期完成后,出具最终移植成果报告。以上报告成果需对下阶段移植工作提供应有的技术支撑,报告成果需组织并通过专家评审。
(7)根据需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岷江柏移栽技术研究、移栽成果总结提升等工作。
2.1.3服务计划
本项目计划服务期限:暂定为 2022 年 7 月 21 日至 2026 年 7 月 20 日,总服务期为 48 个月(服务截止时间以移栽、管护工作全部完成为准)。其中:
(1)拟于合同签订后 46 天内完成,2022 年 7 月 21 日至 2022 年 9 月 5日,完成工程建设区内天然岷江柏植株生境调查,对具备移植条件的岷江柏植株进行分类,记载移栽前的位置、胸径等,编制完成《大渡河金川水电站岷江柏工程试验性移植实施方案》通过专家审查并取得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批复同意。
(2)拟于合同签订后 91 天内完成,2022 年 9 月 6日至 2022 年 9月 20 日,出具试验性移植施工组织方案,进场后 1 个月内完成方案评审,具备实施条件。
(3)拟于合同签订后 315 内天完成,2022 年 11月 1 日前启动现场移植工作,完成所有大树断根、其他规格树木移植工作,2023 年 6 月 1 日前完成所有岷江柏木的移植工作。
(4)拟于合同签订后 437 内天完成,2023 年 10月 1 日前完成岷江柏试验性移植阶段性成果报告并组织评审验收。
(5)拟于合同签订后 1460 内天完成,移植工作完成之日起进入 3 年管护期,在管护期内。
2.2其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15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林业工程或营造林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省级及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林学会颁发的造林施工资质(因各地证书名称不一致,资质证书涵盖造林施工即可,级别为一级或甲级)。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①珍稀保护植物移栽保护方案设计和②珍稀保护植物移植施工的合同业绩各1份(单个合同同时包括移栽保护方案设计和移植施工视为满足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包含业绩要求内容的关键信息页(珍稀保护植物是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发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收录的所有植物)。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林业(或园林)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2)2017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珍稀保护植物移植保护方案设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提供合同关键页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未包括任职情况的需补充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其它能客观证明业绩情况的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任职情况、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林业(或园林)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2)2017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珍稀保护植物移植保护方案设计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提供合同关键页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未包括任职情况的需补充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其它能客观证明业绩情况的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任职情况、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拟任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林业(或园林)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2)2017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珍稀保护植物移植施工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提供合同关键页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未包括任职情况的需补充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其它能客观证明业绩情况的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任职情况、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除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外其他技术人员中至少配备8名以上具有林业(或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的人员。
以上人员均须提供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投标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3.5资格审查资料”的规定,提供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各条款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最多由2名供应商组成,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移栽保护方案设计,应具有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内的设计资质;联合体成员负责移植施工,应具有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内的施工资质。联合体只能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另外对本项目单独投标,也不得作为其他联合体的成员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内的设计业绩,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有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内的施工业绩。
(3)联合体中拟任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必须由牵头人的人员承担。
(4)联合体内各项要求的证明资料同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内相关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6-10 15:3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6-16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