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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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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龙路东段(雁翔路-新安路)热网工程已由西安市雁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204-610113-04-01-91031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安市热力集团 ,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青龙路东段(雁翔路-新安路),管径DN800,长度850米,预留3处支线,设计压力1.6MPa; 2.2 项目 总投资约950万元。包含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 2.6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名称:青龙路东段(雁翔路-新安路)热网工程,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一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标段名称:青龙路东段(雁翔路-新安路)热网工程,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其他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同时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西安市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可查询;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当事人名单及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可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7)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8)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