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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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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灯光球场停车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和平县灯光球场停车库工程,已由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和发改投审〔2022〕1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02-441624-04-01-938466,资金来源已落实,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和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和平县灯光球场停车库工程。 2.2 建设 2.3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占地面积12432.7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701.28平方米,其中:新建地上停车位256个,停车库面积8398.80平方米,商铺面积370.03平方米,附属用房 320.45 平方米,室内门球场面积612平方米。建设1个7人制足球场,两个篮球场,一个气排球场。 2.4 本次招标只涉及建安工程费,施工图设计费。其他费用均不包括在此次招标中。本项目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 2.4.1本次招标最高控制价(概算)为:48075065元(和财建〔2022〕概第1号),其中,建安工程费为47629728元,施工图设计费为445337元(按概算建安费的1.7%55%计列),建安工程费不含预备费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所招建安工程费为审定概算建安工程费,最终结算金额以和平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施工图预算金额为准。 2.4.2 投标报价高于对应控制价(包括控制价总价、控制价费率)的为无效投标。 2.5 工期要求: 设计工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施工工期:210日历天,从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次日或从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计算。 2.6 招标范围:完成本招标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括:本招标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报告所列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完成并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竣工验收及备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工作。 2.6.1设计部分 本工程的设计为限额设计,设计费用超出最高限价的部分招标人不予支付,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服务工作、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及其它配套工程的设计。具体以和平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造价为准。如设计单位需要对部分内容进行分包的,设计单位应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依法专业分包给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并签订分包合同,由设计单位支付相应费用。 2.6.2施工部分 (1)负责本招标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筑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配套绿化园建工程等。具体以和平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造价为准。如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不再实施某个专业工程时,中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 (2)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排污手续、排水接驳、临水临电、水电气等专业报建报装、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及备案等工作,并支付办理上述手续中应由施工方承担的费用。 (3)负责施工期间至移交前的场地管理、保安、保洁、防噪音、防扬尘及绿化养护等管理工作;负责设置卫生垃圾池和建筑垃圾外运工作;负责设置施工污水收集过滤系统,保证污水排放不得影响周边环境;配合招标人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对场地进行清扫和布置。 (4)项目范围内的场地围蔽施工及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移交前的保修维护工作(该部分费用包含在中标人合同价款中)。 (5)配合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包括结算资料整理汇总、竣工图签审及竣工图编制(份数按招标人要求);在本招标项目范围内工程资料正式移交给招标人及相关建设主管部门之前所产生的费用均包括在中标人合同价款中。 2.7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其中绿色建筑等级要求为达到基本级,抗震等级要求符合国家最新相关管理规定。 (2)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且同时满足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以下(1)、(2)、的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资格要求:①必须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也可由符合条件的拟派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②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即EPC项目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③拟派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同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拟派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1名)资格要求: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且注册有效期必须有效)。 3.4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6拟派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中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符合条件的拟派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其他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任。拟派本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须提供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在本公司缴交社保证明。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2家单位联合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包括为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所有工程实施直至竣工验收所需的项目管理和配合移交场地、提供检测条件及辅助设施、相关资料等服务。 4.投标报名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办理网上投标报名(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上交易平台系统报 名)。注明: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2)已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 4.2 4.3报名时间:2022年03月14日08:30至2022年03月18 日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03月18日17:3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