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三
上饶市广信工投集团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监理招标公告
赣建广信招监字[2022]第00 3号
工程概况 | ||||
招标人名称 | 上饶市广信工业投资发展集团 | 项目 | 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茶亭经济开发区 。 | |
建设规模 | 284679.27平方米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内容 | ||||
本标段招标范围:上饶市广信区工投集团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监理以及一切附属等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工程范围监理,按照相关要求,检查督促施工单位的竣工资料,对其提供资料的合规性负责,并配合业主完成工程审计。 | ||||
本项目监理费300万元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甲级] | |||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类别 |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一个开标当月前近 60 个月内(不含开标本月,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已竣工完成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在250000㎡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上述业绩达到 80%即可)。监理业绩至少提供两种(含两种)证明材料原件以证明投标人项目监理业绩满足要求,证明材料原件是指: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任选一项必备)竣工图纸证明材料,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总监理工程师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 |||
其他监理人员 | 拟派其他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上岗证 | |||
其他要求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②、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二代有效身份证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还必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月)六 个月及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提供本工程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月)六个月及以上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保并正 常缴费的证明材料];注: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税总函〔2020〕33号)及各省实行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对于提供满足本项目所要求的社保证明材料,江西省内投标人 按《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11 号)执行,外省投标人按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执行。③、外埠来赣投标单位在参加开标会时须《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规定,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且审核通过,可以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上查询到相关信息的公司,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的截 图加盖公章。外埠来赣投标单位在册人员只需备案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其他人员不做备案要求。 ④、拟派人员:总监1名,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②监理工程师6名(其中建筑类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具备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证书;安装类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具备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备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证书;③监理员4名,监理员岗位证书。共计11名(上述人员必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及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保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和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 ⑤、业绩要求: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一个开标当月前近 60 个月内(不含开标本月,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已竣工完成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在250000㎡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上述业绩达到 80%即可)。监理业绩至少提供两种(含两种)证明材料原件以证明投标人项目监理业绩满足要求,证明材料原件是指: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任选一项必备)竣工图纸证明材料,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 ⑥、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查实,如有虚假将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已中标企业取消中标 资格。若在监理过程中发现挂靠行为,则中止监理合同。 1、工程采用赣建招标[2012]18号的监理评标办法。 2、按饶建发【2018】30 号文件,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的关键岗位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执行打卡管理规定。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所有潜在的投标人,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和上饶市等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若相关条款有 冲突之处,以最新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准。 5、本项目执行饶府发〔2019〕13 号文《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饶市工程建设领域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 度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6、建设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 | |||
联系人 | 汪子义 | 联系人 | 18879184866 | |
报名时间及地点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2年6月6日 | |||
法定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