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舟广场码头水电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龙舟广场码头水电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2111 -440600-04-01-478659批准(备案)建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 项目建设规模:新建800kVA预装式箱式变电站2座,(600kW)直流充电堆1座,低压交流岸电箱2台、吊臂式充电终端2台,电力电缆等电气设备以及完善游船码头配套配套设施。
2.3 定额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7月5日。计划竣工(交工)日期:2022年11月1日。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实现供电主管部门供电,供电系统满足正常使用条件。
工期总日历天数:12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前述计划开工、交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代建单位或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758,489.76(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规模:新建800kVA预装式箱式变电站2座,(600kW)直流充电堆1座,低压交流岸电箱2台、吊臂式充电终端2台,电力电缆等电气设备以及完善游船码头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合同的建设内容及费用计算范围主要包括:10kV管线工程、电气工程、箱变采购安装、充电堆采购安装、充电臂采购安装、完善游船码头配套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758,489.76(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设备供货安装、包材料检验及环保检测(按照规定应由发包人、代建单位承担的费用除外)、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验收、包总包管理,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市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符合以下2项资质要求:
①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有五级或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 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支付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9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6月20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6月20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 网成功上传,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