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6/22-SG-02)
1、招标条件
华电北疆乌鲁木齐100万千瓦风光项目工程施工标段四、标段五已由华电新疆发电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华电北疆乌鲁木齐100万千瓦风光项目工程施工标段四、标段五
2.2规模:标段四:西沟区域20万千瓦光伏、1座110kV升压站EPC;标段五:达坂城65万千瓦风电及20万千瓦光伏配套送出线路施工
2.3服务期限:标段四:2022年10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发电。本工程创建国家优质工程;标段五:2022年10月15日前投产发电。本工程为国家优质工程。
2.4招标范围:标段四:包括但不限于:除发包人供货外的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包括设备运输道路的协调和修复、清障、改造、加固及赔偿工作),所有设备和材料的接卸、验收、仓储保管,项目施工全过程协调(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负责各级村、乡镇、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物权单位的协调,并承担有关费用)。建设范围内的勘察设计(20万千瓦光伏电站、进场道路、检修道路、110kV升压站等所有工作内容的勘察、设计、施工图、竣工图)、建安工程施工,项目建设临时用地,不动产证、施工许可证、用地许可证、消防验收等权属类证件办理,办理并网前各项手续,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并通过验收;完成该项目建设、调试、验收等一揽子工程。承包人应在保修期内承担工程的质量保证责任。不含项目前期、工程监理、建设用地的永久征占用、生产准备、生产车辆购置、110kV送出线路设计施工、发包人的工程建设管理
标段五:坂城65万千瓦风电项目及20万千瓦光伏项目的配套送出线路施工工程(不含大连湖送出线路)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16/22-SG-0201 | 标段四:20万千瓦光伏工程EPC总承包 | 2000 |
CHDTDZ016/22-SG-0202 | 工程施工标段五:达坂城65万千瓦风电及20万千瓦光伏配套送出线路施工 | 15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将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四:20万千瓦光伏工程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不得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本金6亿元及以上;
9.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5项20MW及以上(其中一项不低于50MW)光伏施工(或EPC、PC)总承包工程投运业绩,且具有至少1项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升压站施工(或EPC、PC)总承包工程(新建或改、扩建均可)投运业绩(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封面、合同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1.招标人不接受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工程施工标段五:达坂城65万千瓦风电及20万千瓦光伏配套送出线路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不得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备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至少五项110kV及以上送出线路工程施工业绩。备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相关的业绩,投标人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招标范围、标的数量、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主要内容页等)及业主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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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