耙杆机【新材料研究院项目500吨/年聚烯烃微球中试装置】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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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耙杆机【新材料研究院项目500吨/年聚烯烃微球中试装置】(WZ20220531-2111-7085-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耙干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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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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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干燥机\3000kg/h 真空耙式 防爆 | 1.00 | 套 | 包1-耙干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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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需承诺所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提供承诺书或函) 3.1.7 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 3.1.8 投标商需承诺所提供的产品应满足询价文件中的要求:1、每批次完成进料后常压干燥时间4-8h,真空干燥时间8-12h。2、真空耙式干燥机内操作温度不超过155℃。烘干后挥份≤0.3%。3、出真空耙式干燥机的气体出口设置过滤器,对粉尘进行捕集,过滤精度:10μm,过滤效率≥99.5%。排放低于10mg/m3。 3.1.9 投标商应具有在石油石化装置中提供询价文件同等或更大机型的真空耙式干燥机实际业绩不少于2套(2017年1月~2021年12月)。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至少包括合同、发票、签字版技术附件在内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文件应能证明成套设备供货范围、设备类型、所处理物料名称等。证明文件中合同签约方必须是本项目投标方。无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或提供的复印件不清晰均视为无效业绩。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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