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801-01-PC-PS01-2026-A新场及川西3#4#站脱盐水设备包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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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83801-01-PC-PS01-2026-A新场及川西3#4#站脱盐水设备包(WZ20220622-2115-7050-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脱盐水设备包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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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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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处理单元设备 | 3.00 | 套 | 包1-新场-川西3#4#脱盐水设备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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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技术请购文件中全部星号项要求,详见技术请购文件。 3.1.7 投标人具有A2级或以上等级的压力容器制造证。 3.1.8 投标人应为超滤系统、反渗透系统、精密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等主要设备的制造商。投标人须在技术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本项目所采用的关键设备为自主生产,不是外购设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主体设备外包模式。 3.1.9 五年内(自开标日期起向前5年),投标人在同一套天然气净化装置或同一套石油化工装置中,同时具有除盐水设备包和工艺凝结水设备包的设计、制造和供货业绩。所提供的除盐水业绩应采用:UF超滤+RO反渗透处理工艺,工艺凝结水应采用精密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处理工艺,其中精密过滤器应采用可反冲洗形式滤芯,使用寿命不低于3年。投标人须在技术报价文件中提供能证明其业绩可满足以上技术要求的具有签字 (或盖章)的技术协议和合同复印件等文件。 3.1.10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 3.1.11 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若技术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对价格造成重大影响,招标人可以选择继续执行框架协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选择终止框架协议。投标人需对此提供书面盖章的承诺函。 3.1.12 本框架协议包含新场项目、川西项目3#4#站,有效期两年;在框架有效期内,各台设备单价在川西项目群中均单独有效。投标人需要对此提供书面盖章的承诺函。 3.1.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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