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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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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城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一标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容城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已由容城县改革发展局以 《容城县改革发展局关于容城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容改发审字(2020)8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容城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容城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容城县金台路78号容城县人民医院, 该项目主 要加强卒中中心、创伤中心、肿瘤综合治疗中心、慢病管理治疗中心能力建设,对相关场所进行改造,并对标 三级医院水平,购置数字化医用X摄线摄影系统1套、数字化移动式摄影X射线机1台、数字化X射线透视摄影系统 1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妇产机)1台、全数字化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全身机)1套、全数字化彩 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心脏机)1套、磁共振成像系统(3.0T)1套、全数字化乳腺X线机1台、超高清内窥镜摄 像系统1套、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1套,辅以升级信息化水平,将能力提高到三级医院水平。项目建设工期为2021年11月到2022年1月,项目总投资8450万元。。2.2交货 2.3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5879944元,投标人项目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价),否则其投标文件被拒绝。2.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软件系统开发并交付验收,提供驻场服务,同时按照业主要求完成数字签名系统相关硬件设备供货。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容城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一标,本次招标内容包括245个模块、一批接口,一套数据库等采购内容,招标范围为完成系统基础管理、门诊诊疗服务、急诊诊疗服务、住院诊疗服务等系统软件开发、调试、培训、验收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同时完成数字签名系统、机器人等相关硬件设备的供货,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需求”。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所有服务及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2.6质量标准:满足智慧医院三级,互联互通四甲,电子病历五级的“三四五”建设标准,满足三甲医院信息化 建设需求,达到三甲医院信息化评审标准,信息系统安全需达到国家三级等保要求。符合雄安新区信息化建设规划及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要求。2.7质保期:自交付验收合格后4.5年内提供项目相关免费运维服务以及相关设备质保服务。2.8本次招标共划分1 个标段进行招标。3. 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技术、人员、资金、业绩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合同履约能力。 (2)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9年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信息化软件开发项目。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工程师(电子信息类)技术职称或软件设计师证书。(4)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t.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投标人被 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u. 投标人为 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w.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4)⑤项修改为本条)。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6)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7)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4.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