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县城区清泉路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道真县城区清泉路新建工程已由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道发改【2021】68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县级自筹资金,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 2.2 建设规模:涉及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以及其他附属工程。新建市政道路554.561米,宽11.5米双向两车道。 2.3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约3596.78万元。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如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的情况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6 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已落实。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条规定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4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4.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