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街(站前路—滏阳一路)、榕花街(大广高速出口—胜利路)段道路及附属设施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
中心街(站前路—滏阳一路)、榕花街(大广高速出口—胜利路)段道路及附属设施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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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衡水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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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衡水市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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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中心街(站前路-滏阳一路)、榕花街(大广高速出口一胜利路)全长9664米,其中中心街长3609米,榕花街长6055米。 本项目为中心街(站前路—滏阳一路)、榕花街(大广高速出口—胜利路)段道路及附属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主要包括便道及附属设施提升工程、照明设施维护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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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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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光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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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质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及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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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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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2年5月27日09 时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2年6月22日09时 |
公告内容 公告内容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心街(站前路—滏阳一路)、榕花街(大广高速出口—胜利路)段道路及附属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已由衡行审投资管理[2021]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本项目为中心街(站前路—滏阳一路)、榕花街(大广高速出口—胜利路)段道路及附属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主要包括便道及附属设施提升工程、照明设施维护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2.3工期:2022年10月底前完成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及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人员要求: 本项目的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 拟派设计负责
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拟派施工负责
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资质企业。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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