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乐都区第七中学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资格
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X-zb2201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东市乐都区第七中学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社会(2020)62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省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
(2)招标内容:主要建设围墙,沥青道路及道牙石,景观管网土建工程,景观给排水工程,景观电气工程,柴油发电机组,天然气锅炉,5003平方米的旧楼暖气改造等。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36467001001
标段 发包内容:主要建设围墙,沥青道路及道牙石,景观管网土建工程,景观给排水工程,景观电气工程,柴油发电机组,天然气锅炉,5003平方米的旧楼暖气改造等。 计划工期: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7月0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08月23日) 合同估算价:638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2019年06月至今)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36467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地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青海省 (以下简称“省 ”)进行诚信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青海省 平台—办事指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