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东片区 2 号地块教育设施项目(48班小学、2 所幼儿园)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东片区 2 号地块教育设施项目(小学、幼儿园)(项目名称)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容东片区2号地块教育设施(小学)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1】73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容东片区2号地块教育设施(幼儿园)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1】21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容东片区2号地块教育设施小学(F1-12-01地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2】45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容东片区2号地块教育设施幼儿园(F1-08-03地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2】46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容东片区2号地块教育设施幼儿园(F3-09-02地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2】47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关于容东片区2号地块教育设施小学(F1-12-01地块)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2]0614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关于容东片区2号地块教育设施幼儿园(F1-08-03地块)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2]0617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关于容东片区2号地块教育设施幼儿园(F3-09-02地块)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2]0610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容东片区2号地块教育设施小学(F1-12-01地块)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2】83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容东片区2号地块教育设施幼儿园(F1-08-03地块)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2】81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容东片区2号地块教育设施幼儿园(F3-09-02地块)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2】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雄安集团公共服务管理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_,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容东片区 2 号地块教育设施项目(48班小学、2 所幼儿园)施工总承包。
2.2项目位置:容东片区2号地块位于雄安新区容东片区东南,北至E22路,西至N21路,南至奥威东路,东至N28路;
容东片区2号地块教育设施小学(F1-12-01地块)项目位于容东片区 F1-12-01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50.74亩,四至范围:东至N6路,南至E25路,西至N23路,北至E4路;
容东片区2号地块教育设施幼儿园(F1-08-03地块)项目位于容东片区F单元0051-4组合地块,地块编号:F1-08-03,规划用地面积为10.54亩,四至范围:东至N23支路,西至居住配套设施用地F1-08-01,南至E25支路,北至用地F1-08-02;
容东片区2号地块教育设施幼儿园(F3-09-02地块)项目位于容东片区 0052-03组合地块,地块编号:F3-09-02,用地面积为10.55亩。其项目范围:西为城市公园绿地,北至E4主干路(B1),南东两侧为住宅用地。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以下3个工程:
(1)容东片区2号地块教育设施小学(F1-12-01地块)项目,新建48班制小学1所,总建筑面积2922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363平方米(地上计容面积21317平方米,不计容面积104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858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学楼、食堂、体育馆、地下车库以及地下设备用房等,同步建设室外配套工程;
(2)容东片区2号地块教育设施幼儿园(F1-08-03地块)项目,新建15班全日制幼儿园1所,总建筑面积5939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5344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13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57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幼儿活动用房、服务用房及生活附属用房,同时建设包括室外活动场地、30米跑道、道路广场、绿化空间和配套管网等;
(3)容东片区2号地块教育设施幼儿园(F3-09-02地块)项目,新建15班全日制幼儿园1所,总建筑面积599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68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1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幼儿活动用房、服务用房及生活附属用房,同时建设包括室外活动场地、30米跑道、道路广场、绿化空间和配套管网等。
2.4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约33733.35万元。
其中容东片区2号地块教育设施小学(F1-12-01地块)项目总投资23945.30万元;
容东片区2号地块教育设施幼儿园(F1-08-03地块)项目总投资4836.64万元;
容东片区2号地块教育设施幼儿园(F3-09-02地块)项目总投资4951.41万元。
2.5计划工期:
容东片区2号地块教育设施小学(F1-12-01地块)项目:总工期57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6月30日(以实际开工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月30日。
容东片区2号地块教育设施幼儿园(F1-08-03地块)项目:总工期39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6月30日(以实际开工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7月31日。
容东片区2号地块教育设施幼儿园(F3-09-02地块)项目:总工期39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6月30日(以实际开工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7月31日。
2.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含精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消防水、消防电、排水及供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建筑节能、电梯、室外工程、临水、临电、小市政、景观绿化工程、高低压变配电工程、燃气工程等,具体招标内容以后续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在设计施工图纸及施工图设计BIM模型的基础上,完成施工BIM模型和相关的其他工作。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5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完成的1个已竣工验收完毕的建筑面积不低于6000平方米或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公共建筑类工程(或包含上述公共建筑类工程规模的项目)施工业绩(或包含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PPP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竣工业绩)。公共建筑类工程同一项目(以项目立项文件为准)不同标段可以累积计算。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①本项目设3名项目经理,其中,小学(F1-12-01地块)项目经理1名,幼儿园(F1-08-03地块)项目经理1名,幼儿园(F3-09-02地块)项目经理1名,3名项目经理不得兼任,小学(F1-12-01地块)的项目经理兼任本项目总负责人;
②3个项目经理均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③3个项目经理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④项目经理注册证书中聘用企业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8、2019、2020年度(若2018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被本项目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安全质量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 )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w.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x.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y.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6)L项修改为本条);
z.以上u、v、w、x、y与(5)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u、v、w、x、y条要求为准。
A.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⑤项修改为本条)。
B.投标人为 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8)其他要求: / 。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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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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