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概况
省级高速(S17)桐木至旬阳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及技术咨询,2项,项目概况:拟建项目路线全长50.2公里,全线拟建特长隧道6250米/2座(双洞,下同),长隧道5170米/4座,中隧道5170米/7座,短隧道1480米/4座,隧道全长18070米,隧道占路线的36%;拟建特大桥14660米/8座(双幅,下同),大桥7956米/19座,中桥368米/5座,桥梁全长22984米,占路线的45.78%;桥梁和隧道占路线的81.78%。全线拟设立石滩(枢纽)、桐木、赵湾、旬阳、吕河、坝河口(枢纽)6处互通式立交,拟设天桥11处、通道6座;设旬阳北服务区1处,本项目总投资估算984727.65万元。
二、招标范围及勘察设计周期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省级高速(S17)桐木至旬阳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及技术咨询,共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见下表:
标段划分 |
N1 |
N2 |
类 别 |
勘察设计 |
技术咨询 |
路线长度 |
50.2公里 |
50.2公里 |
主要工作内容 |
(1)主线及连接线控制和地形图测量、地质勘探、公路总体设计、路线、路基路面及防排水、桥涵、隧道、隧道通风消防及照明、路线交叉、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全线供配电系统、收费系统以及全线通信系统、监控系统(含隧道)、通信管道、收费广场(含监控分中心、所(如有)、收费站、服务区、养护工区、停车区、收费大棚等)、交通安全设施及沿线设施(含机电、房建)、绿化及其他工程、筑路材料、施工方案、设计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等工程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征地拆迁图、后续服务工作等);(2)负责调查、设计填筑路基料源地;路基及隧道弃方及弃土场设计等;(3)负责“绿色公路”专项设计;(4)负责本项目全线(含匝道、服务区等)范围内边桩放样和界桩埋设工作等;(5)后续服务工作。 |
(1)全线地勘、路线、路基路面、桥梁、隧道、路线交叉、交安、机电、房建、绿化等工程同步设计咨询(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咨询等);(2)地勘监理;(3)工程量复核及概算、预算复核等;(4)后续服务工作。 |
计划服务期 限 |
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完成期限:150日历天;后续服务期限:从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 |
自本项目勘察设计任务开始至后续服务工作结束;各阶段设计“双院制”咨询报告及地勘监理报告按照招标人要求期限提交。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
资质要求 |
N1 |
满足①②其中之一即可: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N2 |
投标人须具备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且备案专业包括公路专业,同时不得低于N1标段投标人最低资质要求。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标段 |
业绩要求 |
N1 |
近5年至少完成过2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合同段(含机电、房建工程,且任意一个合同段须包含1座长度大于等于3000米的高速公路特长隧道工程),且路线里程累计不少于60公里。 |
N2 |
近5年至少完成过2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或设计咨询合同段(含机电、房建工程,且任意一个合同段须包含1座长度大于等于3000米的高速公路特长隧道工程),且路线里程累计不少于60公里。 |
说明:
1.“近5年以来”指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下相同。
2.业绩的完成和时间要求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N1 |
未被交通运输部或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列为信用评价等级D级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
N2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
标段 人员 数量(人) 资格要求 N1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近5年至少完成过2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合同段(含机电、房建工程,且任意一个合同段须包含1座长度大于等于3000米的高速公路特长隧道工程),且路线里程累计不少于60公里。 N2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近5年至少完成过2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或设计咨询合同段(含机电、房建工程,且任意一个合同段须包含1座长度大于等于3000米的高速公路特长隧道工程),且路线里程累计不少于60公里。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对其他主要人员作最低要求,在投标时只要求承诺,不需申报,在中标后按照下述人员最低要求设置项目机构: 适用于N1标段: 人员 数量(人) 资格要求 工程测量 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2017年(含)以来主持过2个或以上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段,累计里程不少于60公里高速公路项目测量工作。 工程地质勘察 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2017年(含)以来主持过2个或以上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段,累计里程不少于60公里高速公路工程地质勘察工作。 路线 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2017年(含)以来主持过2个或以上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段,累计里程不少于60公里高速公路项目路线勘察设计工作。 路基 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2017年(含)以来主持过2个或以上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段,累计里程不少于60公里高速公路项目路基勘察设计工作。 路面 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2017年(含)以来主持过2个或以上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段,累计里程不少于60公里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勘察设计工作。 桥涵 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2017年(含)以来主持过2个或以上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段,累计里程不少于60公里高速公路项目桥涵勘察设计工作。 隧道 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2017年(含)以来主持过2个或以上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段,累计里程不少于60公里高速公路项目隧道勘察设计工作。 路线交叉 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2017年(含)以来主持过2个或以上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段,累计里程不少于60公里高速公路项目路线交叉勘察设计工作。 交通安全设施 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2017年(含)以来主持过2个或以上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段,累计里程不少于60公里高速公路项目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工作。 收费系统 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2017年(含)以来主持过2个或以上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段,累计里程不少于60公里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联网收费系统设计工作。 通信系统 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2017年(含)以来主持过2个或以上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段,累计里程不少于60公里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通信系统设计工作。 监控系统 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2017年(含)以来主持过2个或以上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段,累计里程不少于60公里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监控系统设计工作。 建筑工程 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国家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2017年(含)以来主持过1个或以上高速公路房建工程勘察设计工作。 环保工程 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2017年(含)以来主持过2个或以上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段,累计里程不少于60公里高速公路环保工程设计工作。 工程造价 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2017年(含)以来主持过2个或以上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段,累计里程不少于60公里高速公路项目概、预算工作。持有交通部甲级造价工程师证或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后续服务工作
1 高级工程师,2017年(含)以来主持过2个或以上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段,累计里程不少于60公里上高速公路后续服务工作,且为参加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的
适用于N2标段: 人员 数量 (人) 其他主要人员标准 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017年(含)以来完成过2个或以上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或技术咨询合同段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地质勘察或审查咨询工作。 路线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017年(含)以来完成过2个或以上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或技术咨询合同段高速公路项目的路线勘察设计或审查咨询工作。 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017年(含)以来完成过2个或以上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或技术咨询合同段高速公路项目的路基路面勘察设计或审查咨询工作。 桥涵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017年(含)以来完成过2个或以上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或技术咨询合同段高速公路项目的桥涵勘察设计或审查咨询工作。 隧道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017年(含)以来完成过2个或以上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或技术咨询合同段高速公路项目的隧道勘察设计或审查咨询工作。 机电系统 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017年(含)以来完成过2个或以上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或技术咨询合同段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工程设计或审查咨询工作。 房建工程 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017年(含)以来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房建工程勘察设计或审查咨询工作。 工程造价 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017年(含)以来完成过2个或以上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或技术咨询合同段高速公路项目的概、预算工作。持有交通部甲级造价工程师证或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说明:上述其他主要人员不要求填报,但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承诺。具体人员可由招标人及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确定。各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人员数量和资格不低于上述条件。在合同执行期间未经招标人批准不得更换。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对各标段投标人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依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每个标段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名。综合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N1) 45分 工作机构设置与总体安排 5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内容阐述,合理得4.5~5分,较合理得4~4.5分,一般得3~4分,缺项得0分。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5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内容阐述,合理得4.5~5分,较合理得4~4.5分,一般得3~4分,缺项得0分。 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15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内容阐述,合理得13.5~15分,较合理得12~13.5分,一般得9~12分,缺项得0分。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5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内容阐述,合理得4.5~5分,较合理得4~4.5分,一般得3~4分,缺项得0分。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10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内容阐述,合理得9~10分,较合理得8~9分,一般得6~8分,缺项得0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内容阐述,合理得4.5~5分,较合理得4~4.5分,一般得3~4分,缺项得0分。 技术建议书 (N2) 45分 工作机构设置与总体安排 5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内容阐述,合理得4.5~5分,较合理得4~4.5分,一般得3~4分,缺项得0分。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咨询思路 5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内容阐述,合理得4.5~5分,较合理得4~4.5分,一般得3~4分,缺项得0分。 勘察设计咨询工作内容及工作方案 10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内容阐述,合理得9~10分,较合理得8~9分,一般得8~6分,缺项得0分。 勘察设计咨询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技术措施 10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内容阐述,合理得9~10分,较合理得8~9分,一般得8~6分,缺项得0分。 勘察设计咨询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5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内容阐述,合理得4.5~5分,较合理得4~4.5分,一般得3~4分,缺项得0分。 勘察设计咨询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10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内容阐述,合理得9~10分,较合理得8~9分,一般得8~6分,缺项得0分。 2.2.4(2) 主要 人员 20分
20 满足附录4
20 满足附录4
2.2.4(3) 评标价 10 分 投标价得分计算: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P)>评标基准价(D),则投标价得分=10–(P–D)/D×100×E1; (2)如果P≤D,则投标价得分=10+(P–D)/D×100×E2。 其中,E1是投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投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2,E2=0.1。 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2.2.4(4) 其 他 因 素 业绩 20分 N1标段 满足附录2业绩最低要求得12分; 最低要求之外,每增加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合同段业绩加2分,最多加8分。 N2标段 满足附录2业绩最低要求得12分; 最低要求之外,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之外,每增加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或技术咨询合同段业绩加2分,最多加8分。 履约 信誉 5 分 根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陕西省2020年度高速公路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陕交函〔2022〕862号)文件规定:按照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进行评分,信用评价等级为连续三年AA级的高速公路设计企业得5分;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的高速公路设计企业得4分;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高速公路设计企业得3分;信用评价等级为B级的高速公路设计企业得 2分;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的高速公路设计企业得1分。 初次进入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市场或近两年无信用评价等级的企业,其等级按照A级对待。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同一投标人只允许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若同一投标人在2个标段综合得分同时排名第一时,推荐其在初步勘察设计N1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咨询N2标段由其他投标人按综合得分排名依序递补。 注:各评审因素(投标价除外)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含)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釆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 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 决其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 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 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釆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釆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 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五、招标人
地
电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续上表
1.总则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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