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区EA4(NA8-NA11段)市政道路、综合管廊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动区干线道路及综合管廊(二期)工程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关于开展启动区市政干线道路(二期)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1]18号)、《关于开展启动区干线综合管廊(二期)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1]19号)、《关于开展启动区给水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20]15号)、《关于开展启动区排水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20]14号)、《关于开展启动区供热(冷)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20]25号)、《关于开展启动区燃气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20]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的建设
2.2本项目的建设规模:
EA4(NA8-NA11)路全长5.248km,双向六车道,红线宽度44m,设计速度60km/h。 EA4路给水、再生水在管廊内敷设,退水、雨水以及污水采用直埋。
EA4路综合管廊(NA8路-NA11路)西起NA8路,东至NA11路,主管廊总长约5210米,等级为干线型,规模为两舱、三舱、四舱,净尺寸(B×L)为7.2~13.1米×3.6米。NA8至NB2及NG11至NA11为三舱断面,入廊管线有给水、再生水、电力、通信管线共4种专业管线;NB2至ND72为两舱断面,两舱入廊管线有给水、再生水、电力、通信管线共4种专业管线;ND72至NA10为三舱断面,三舱入廊管线有给水、再生水、燃气、电力、通信管线共5种专业管线;NA10至NG11为四舱断面,四舱入廊管线有给水、再生水、燃气、电力、通信管线共5种专业管线。
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约为12.1749亿元,其中道路工程建安工程费约为5.1亿元,综合管廊工程建安工程费约为6.9亿元,EA4路直埋热力管线敷设里程1.44公里,管径DN200~DN600,工程费579万元。燃气管线DN400 直埋3.6公里;工程费约为117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本项目的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7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
2.4本项目招标范围:招标内容为市政道路、综合管廊及缆线管廊、给水排水管网系统、燃气及供热(冷)管线工程、外电引入、管廊内预埋预留等工程的施工(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含数字化模型BIM(含CIM)建设及应用)、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工作。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①、②之一: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1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近五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独立承担过1项施工合同额为4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主体施工业绩(指投标人自行施工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合同额为4亿元及以上);
②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项施工合同额为3亿元及以上的综合管廊工程主体施工业绩(指投标人自行施工的综合管廊工程施工合同额为3亿元及以上)。
注:上述所附业绩合同为PPP合同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或联合体施工合同或多专业施工合同等的,该合同中投标人独立施工范围内对应的综合管廊施工合同额或市政道路工程合同额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该项目业绩为投标人独立承担的满足要求的施工业绩;若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两个类型业绩要求,可分别作为满足要求的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1名,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度(2018、2019、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 )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w.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x.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y.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6)L项修改为本条);
z.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⑤项修改为本条)。
A.以上u、v、w、x、y、z与(5)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u、v、w、x、y、z条要求为准。
B.投标人为 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8)其他要求:/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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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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