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阴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项目增加工程已由无锡市水利局以锡水农〔2022〕12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除省补资金外,其余资金均由属地财政承担。项目法人为江阴市防汛防旱服务中心,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本次工程主要涉及华士镇、新桥镇以及长泾镇三个辖区,整治河道包括蔡港河、山北横河、东塘港以及泰清河,工程整治内容基本为河道清淤疏浚、护岸整治以及沿河景观建设等。批复总投资人民币5647.79万元。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上述施工工程范围的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工作;对应建设投资金额:人民币4785.80万元;相应监理费用概算金额:人民币100.03万元。
2.4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2022年7月1日开工,建设周期 335 日历天,缺陷责任服务期12个月,监理服务期包括建设周期和缺陷责任服务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水利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格等级的独立法人单位。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有类似工程(对应施工合同价人民币2500万元及以上河道整治工程)监理经历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三者缺一不可)
(3)人员要求:拟任总监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5年内(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有类似工程(对应施工合同价人民币2500万元及以上河道整治工程)担任总监的监理经历(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的,则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拟任总监须提供2022年2月至2022年4月连续三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含)以上。(赋分值详见: 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 《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2年5月19日公布))
(5)其他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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