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 42011120210324001 |
报建名称: | 东湖新城综合管廊三期工程 |
招标登记编号: | 202205171438431520 |
招标项目名称: | 东湖新城综合管廊三期涉铁、高压燃气安全评估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洪山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李健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省成套 (招标三部) |
招标人 |
工程 包括:1、负责编制并完成相关安全影响评估报告,2、负责完成相关安全影响评估报告的报审、修编等工作,3、由建设单位配合,负责取得相关安全影响评估报告合格的审查意见;4、出具相关成果并保证获得相关权属单位以及行政审批部门认可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200 | 立项批准文号: | 武发改审批服务【2021】149号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3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2-05-24 18:00 ~ 2022-06-17 10:00 |
投资总额(万元): | 105783.73 | 购领招标文件 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需提供证书以及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4. 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四表一注及附件,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提供成立以来所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或自然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从成立时开始计算,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信誉要求: 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 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3项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其他要求详见第二章 附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
备注: | 1、 2、完成注册登记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市 ”—操作指南—自行招标(公开招标)—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认定合格投标人,即在开标会后初步评审阶段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合格审查,通过合格审查的均为合格投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