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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汤庄镇2021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项目名称)高邮市汤庄镇2021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五标段标段施工招标

   日期:2022-05-2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高邮市汤庄镇 2021 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高邮市汤庄镇 2021 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五标段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邮市汤庄镇 2021 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

高邮市汤庄镇 2021 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五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邮市汤庄镇 2021 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已由 高邮市行政审批局邮行审投资发【2021】241 号 高邮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高邮市汤庄镇 2021 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初步设计” 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由 高邮市交通运输局邮政交(2021)85 号关于 高邮市汤庄镇 2021 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批准, 项目业主为高邮市汤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加自筹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曾钰路、郭何路和松何路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交安、绿化等

    (1)曾钰路:路线东起郭新路,向西延伸,过姜家庄折向南至曾钰河北岸,而后延曾钰河北岸向西继续延伸止于汉姚路,道路全长4.078km。

(2)郭何路:路线呈南北走向,北起双屏村卫生室,向东延伸265米后折向南,止于娄中河桥,道路全长1.828km。

(3)松何路:路线东曾钰村,西至汉姚路,道路全长1.304km。

2.2 招标内容:五标段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交安、绿化等及缺陷维护   

2.3 合同估算价:1032.0096万元;

2.5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11月16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本工程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本标段为高邮市汤庄镇2021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五标段工程。每个投标人均可对本次招标项目(高邮市汤庄镇2021年提档升级工程)的四标段和五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不可兼中。若投标人参加本工程两个标段的投标,且二个标段均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只能按开标顺序中其中一个标段,优先中标开标顺序在前的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业绩和财务要求为:

(1)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5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报表表5中显示的交/竣工时间、合同金额、工程简介等为准,分包业绩不予认可)。

(3)财务要求:根据《江苏交通项目投资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 60 分。

3.2 人员要求:

3.2.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并在最近年度年检中合格。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自2019年5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报表表5中显示的交/竣工时间、合同金额、工程简介等为准,分包业绩不予认可)。

3.2.2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并在最近年度年检中合格。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自2019年5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报表表5中显示的交/竣工时间、合同金额、工程简介等为准,分包业绩不予认可)。

3.2.3、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3.2.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三个月(2022年2月至2022年4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材料(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2.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无在建项目,或有在建项目但在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在建项目撤离,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业主出具的可撤离证明。

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 4 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 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施工机械和试验检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 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6承包人在合同执行期间应该严格执行相关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规定,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具体措施包括:依法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配备劳资专管员,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设立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等。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按关于印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号)的规定。若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媒体曝光或者围堵招标人现象发生,视为无条件放弃中标。

3.7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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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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