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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集中开展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新增耕地核定验收技术服务招标(二次)公告

   日期:2022-05-2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普洱市集中开展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新增耕地核定验收技术服务招标(二次)公告招标代理编号:SZZB-22P0081.招标条件普洱市集中开展耕

普洱市集中开展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新增耕地

核定验收技术服务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代理编号:SZZB-22P008

1.招标条件

普洱市集中开展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新增耕地核定验收技术服务单位,经普洱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2月19日批示,同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技术服务单位。经项目开发经营主体普洱交通建设集团 研究同意,普洱土地开发投资 为招标人, 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增耕地核定验收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服务工作内容、人员要求及服务期限

2.1项目名称: 普洱市集中开展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新增耕地核定验收技术服务

2.2招标范围:普洱市思茅等5县(区)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思茅区、景谷县、宁洱县、镇沅县、江城县)、普洱市澜沧等5县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澜沧县、西盟县、孟连县、墨江县、景东县)。

2.3服务工作内容:

2.3.1对普洱市集中开展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新增耕地进行市级核定验收提供技术服务。

2.3.2资料初审:成果齐备性检查、数据完整性检查、新增耕地图斑图图面检查、数据拓扑关系检查、坐标合理合规性再审查。

2.3.3外业核查:逐图斑(地块)信息采集,即核查照片不同方向拍摄且不少于3张,核查情况记录,配套田间道路、灌溉与排水设施信息采集,区域水源条件调查及信息采集,采集信息后及时整理完成。

2.3.4内业核查:结合外业采集的照片信息及情况记录,逐图斑每张照片进行查看分析,结合最新政策、文件要求,对不符合认定标准的面积做好标记、勾画及面积统计,形成专家审查会上会记录表,并准备会议其它相关材料。

2.3.5配合专家审查会议的组织及其他有关工作。

2.4人员要求:投标人需委派不少于12人常驻普洱市思茅区,其中: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6人、工程技术员职称4人、专职驾驶人员2人。拟派至本项目的

2.4.1设备配置要求:投标人需配置拍摄、测量等仪器设备,越野型车辆2辆、电脑、   打印机及耗材等办公用品。

2.5本次招标项目分一个合同段。

2.6服务周期:预计24个月,最终以普洱市集中开展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实施,市级核定验收工作需要提供服务的时间确定。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且具有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核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5.3投标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

6.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须线上全电子化流程报名获取电子招标文件进行登记。未按上述步骤报名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17日09时00分。

7.2

7.3开标方式:根据《普洱市 管理局关于在全市推行网上开标的通知》(普公管发〔2020)5号文)的规定,为减少人员聚集,改善营商环境,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本项目实行远程解密和网上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参加现场开标,投标单位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成功完成网上远程解密的,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若未在签名确认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的,则视为对本次开标无异议。

7.4

8.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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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ns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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