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石油液驱加氢设备框架协议采购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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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石油液驱加氢设备框架协议采购(WZ20220613-3503-6568-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液驱加氢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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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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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加气设备 | 3.00 | 套 | 包1-液驱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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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承诺同意:技术要求为实质性要求,详见技术文件,必须完全响应。对各种设备的质量、可靠性、使用寿命、技术服务与相关责任等方面进行承诺,需要对质保期限(要求不低于 3 年)做书面承诺。投标人须明确各类设备质保年限,并对质保期以外的服务费和配件费用报价进行报价(参考价格),同时提供对设备及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预先风险的警示。 3.1.7 投标人承诺同意:采用进口单泵液驱式 Haskel、 hofer 或者同等质量进口品牌的氢气压缩机;中标签订合同后 10 日内设备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相关设备安装调试时间不多于 20 日。 3.1.8 投标人承诺同意,如遇招标人上级单位下发涉及此次设备的相关文件,招标人可随时按文件进行调整。中标后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承诺遵守中国石化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国家最新最高环保要求。 3.1.9 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要求接到站上设备问题报修后不得超过4小时到站进行处理,不得影响加氢站正常运营。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 司公章的承诺书 3.1.10 中标供应商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需承诺 1 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 3 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以上承诺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承诺书。 3.1.11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不少于3个质量合格的行业内加氢站整站供货业绩。须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①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主要内容页、签订合同双方的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②项目的调试完工报告复印件。业绩证明均须提供原件核对。 3.1.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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