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盛桥镇“谷隐渔歌”项目(一期) EPCO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庐江县盛桥镇乡村振兴金城寺谷隐渔歌(一期)项目建议书的复函、庐发项【2022】146项 1.4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盛桥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2ANNGZ00174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2ANNGZ00174
2.5 建设 2.7 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详见发包人要求
2.10 项目类别:EPCO 2.11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00万元的美丽乡村类或乡村振兴类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 3.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3.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5 运营单位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6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3 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牵头人须满足资质要求中的施工资质) 3.8 其他要求:/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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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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