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绿城尚润置业发展 2019-48号地块二期工程(绿城·诚园小区)电缆、高低压柜等设备采购(二标段高低压柜等设备)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徐州绿城尚润置业发展 建设的 徐州绿城尚润置业发展 2019-48号地块二期工程 已被 徐州市鼓楼区经济发展局 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鼓经发备[2019]2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对 徐州绿城尚润置业发展 2019-48号地块二期工程(绿城·诚园小区)电缆、高低压柜等设备采购(二标段高低压柜等设备)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
3.4要求工期: 3日历天。接到招标人就供货所发通知后的 3 日内交货并运
3.5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满足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501号文件,确保供电公司验收通过。
3.6 质保期要求:不低于两年(从货物通过验收并投运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
4.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二个标段:(一标段:电缆815万元;二标段:高低压柜等设备240万元)本标段为二标段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覆盖投标产品,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5.2、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投标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同一品牌的生产企业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4投标品牌设备制造商应通过 ISO9001体系认证;
5.5所投产品需取得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5.6招标人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5.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7.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7.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5.7.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7.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7.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7.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7.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7.8 投标人自 2019年05月0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8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5.9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
11.其他 11.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3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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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 2022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