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海南昌江3、4号机组核岛容器类(第四批)设备供货项目不锈钢板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CNEC03020015074-CLZB-22-0001) 一、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核二三海南昌江3、4号机组核岛容器类(第四批)设备供货项目不锈钢板(招标编号:CNEC03020015074-CLZB-22-0001),已通过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 1.本项目招标方式:企业自愿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 投标方提供海南昌江3、4号机组及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核级不锈钢板,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海南昌江3、4号机组核岛容器类(第四批)设备供货项目、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辅助过滤器项目、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特排水净化装置设备供货项目核级不锈钢板的供应; (2)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如有)等; (3) 具体供货范围详见附件1。 3.计划交货日期: 暂定2022年8月20日,最终具体交货时间在生产前由招标方给予书面确认。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国内生产企业。国内生产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应有生产或供应招标货物或类似货物至少三年的历史和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8.已通过招标人供应商评审的厂家/代理商无需提交资格审查文件,直接通过资格审查。 9.中标人必须通过招标人合格供应商评审,具体提供文件要求见正式招标文件。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在评标时作废标处理。 四、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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