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整县分布式光伏项目(第一批)EPC总承包(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巨鹿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巨鹿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2111-130529-89-01-62999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巨鹿县建投风能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20%:8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仍须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2.5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确保达标投产,争创优质工程。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确保达标投产,争创优质工程。 2.6工期:2022年6月23日-2022年9月23日。 此为预计工期,以实际工期为准。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后续下发的时间为准,实际工期视工程进度情况调整。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个3个10MW及以上光伏工程总承包业绩(含投标人单独承揽或作为联合体参与方承揽),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需体现合同或相关证明,合同或证明需体现承包范围、装机容量、签订时间)。 3.5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与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近三年内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
(2)设计负责
(3)施工负责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且拟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在本项目实施期间未在其他项目任职,投标人须就此出具承诺函,有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3.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 3.7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情况,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近3年内不因诉讼(或仲裁)或因行业不良行为而导致停产整改或重大质量事故等,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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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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