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3010-220088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电建市政集团安徽工程建设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电建市政集团安徽公司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为亳州市三清大道(东绕城快速)PPP项目采购生石灰,采购生石灰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已落实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亳州市三清大道(东绕城快速)项目位于亳州市东部,项目主要施工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设施、照明和绿化等工程。项目运营维护内容包括三清大道、涡河大桥运营维护检测,及上述附属工程运营维护等。全长14.12公里(不含涡河大桥长度631米)。
2、招标范围:亳州市三清大道(东绕城快速)PPP项目道路桩号K6+300-K7+700施工范围内所需生石灰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生石灰 | 二级 | 吨 | 17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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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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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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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时间:本次招标结束至项目完工,按采购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
7、其他
以上数量为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使用项目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为代理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次的投标;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参与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