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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中石化金陵分公司化工一部净化项目吸收塔+再吸收塔塔器招标公告

   日期:2022-05-1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中石化金陵化工一部净化项目吸收塔+再吸收塔采购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石化金陵化工一部净化项目吸收塔+再吸收塔(WZ20

中石化金陵 化工一部净化项目吸收塔+再吸收塔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化金陵 化工一部净化项目吸收塔+再吸收塔(WZ20220616-2103-6385-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塔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板式塔\Φ3600×80000~85000×22 09MnNiDR/09MnNiDR 不含内件 Ⅱ类
1.00
包1-塔器
2
板式塔\Φ3900×95000~100000×52 09MnNiDR/09MnNiDR 不含内件 Ⅲ类
1.00
包1-塔器

2.3 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总利润需大于0,并提供近三年第三方审计报告及相关附表。

3.1.7 投标人须提供2010年~至今在石油石化行业内具有3台及以上直径不小于3000mm、材质为09MnNiDR的塔器使用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其中至少有1台连续运行12个月以上的成功使用业绩。提供用户证明材料(用户单位盖章,投用日期、运行是否正常等情况说明信息)。

3.1.8 投标人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A1或A2级压力容器设计和制造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1.9 投标人须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中国石化EPEC系统的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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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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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idding.sinop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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