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 重庆市 厂办大集体企业清理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 重庆市 厂办大集体企业清理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CQYZ-XKSJ-FW-20220002,采购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 重庆市 ,采购代理机构为重庆信科设计 。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的单位(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加。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
1.2采购内容: (一)尽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历史沿革、经营现状;企业产权界定,资产情况,以及权利负担情况;企业负债情况,以及有无抵押担保、融资租赁等情况;企业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社保情况和工伤情况等;企业其他历史遗留问题。 (二)确定清理方案。根据尽职调查结果,进行风险评估、参考相关政策提出清理建议,确定清理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被清理大集体企业的基本情况、清理思路、清理目标、清理方式、人员安排及劳动关系处理、资产处置及债权债务处理、清理成本测算及资金来源、实施计划、工作组织与保障措施等。 (三)执行清理方案完成清理。具体提供政策解释、组织与大集体企业谈判,参与资产处置、职工安置方案执行、维稳措施方案等,完成更名(单位名称中无邮电、邮政、“邮”相关的名称)改制或者清算关闭完成,视为服务完成。(其中:为保证客观性,资产评估服务由采购人入围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服务)。 1.3预算金额:97.5万元。 1.4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97.5万元。供应商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1.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清算关闭或者更名改制完成。 1.6服务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应满足下列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已注册并存续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其他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2供应商有企业改制或清算关闭成功案例(以合同或参与清理的证明文件作为依据)。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但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2.4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加盖供应商公章)。 2.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诚实的商业道德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提供书面承诺函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三张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上搜索不到的投标主体可不提供截图),承诺函与截图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在2022年05月18日 下同)起在重庆市 网( )、 (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3. 磋商文件的获取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