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引黄调蓄工程柳长河流域水系连通工程(小安山片区)EPC
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梁山县引黄调蓄工程柳长河流域水系连通工程(小安山片区)EPC | |||
项目编号 | E3708320669000230001(LSGC-2022-09)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020-370832-76-01-009261 | |
招标人名称 | 梁山县小安山镇人民政府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本项目为梁山县引黄调蓄工程柳长河流域水系连通工程(小安山片区)EPC,主要内容包括清淤S243省道北侧、南侧排涝沟;拆除重建桥梁;村庄内铺设暗渠、设置沉淀井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资估算额为1633万元。本项目涵盖内的全部设计、采购、施工、验收、保修、配合手续办理、配合移交、总承包管理费全过程工程总承包(EPC)。包括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批而进行的修改、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设计服务、施工期间驻现场及相关的各项后续服务、竣工图等为了满足设计需要开展的一切工作、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及验收、配合手续办理、移交及保修等工作,对 EPC 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提供竣工验收相关支持、配合和服务等工作。 | |
建设地点 | 梁山县小安山镇境内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天宇工程咨询 | |
开标日期 | 2022年05月06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梁山县 服务中心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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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排序定标候选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广东祥实建设 联合体成员:山东农业大学勘察设计研究院 | 联合体牵头人:山东水总 联合体成员:水发规划设计 | 联合体牵头人:山东诚祥建设集团股份 联合体成员:青岛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 | |
企业资质等级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 水利行业乙级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 水利行业乙级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水利行业乙级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总报价(元) | 16281000.00 | 16027730.00 | 16236919.00 | |
建安工程费、设计费(元) | 建安工程费:15952000.00 设计费:329000.00 | 建安工程费:15704000.00 设计费:323730.00 | 建安工程费:15908800.00 设计费:328119.00 | |
质量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工期 | 60日历天(合同签订完成后2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勘测设计成果并上报审查。审查后3日历天内提供最终成果。) | 60日历天(合同签订完成后2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勘测设计成果并上报审查。审查后3日历天内提供最终成果。) | 60日历天(合同签订完成后2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勘测设计成果并上报审查。审查后3日历天内提供最终成果。)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认同 | 完全认同 | 完全认同 | |
三、定标候选人 | ||||
定标候选人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1 | 马志强 | 项目施工负责人 | 一级建造师 | 粤 1442019202005317 |
2 | 陈宪梅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高级工程师 | 泰 173720004 |
定标候选人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1 | 刘有林 | 项目施工负责人 | 一级建造师 | 鲁1372014201608648 |
2 | 郑彩霞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正高级工程师 | 鲁200001833100059 |
定标候选人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1 | 王文文 | 项目施工负责人 | 一级建造师 | 鲁 1372020202108459 |
2 | 毛赞庆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正高级工程师 | 鲁 200001833100003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7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2022年05月06日09时00分,开标 评标于2022年05月06日09:30至2022年05月06日12:30在梁山县 服务中心四楼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2年05月07日-2022年05月11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 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 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接受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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