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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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女娲广场片区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标段 招标补遗01号 致各投标 现对女娲广场片区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标段招标做以下说明、更改: 1、将原招标公告“2.2项目规模及投资额:项目包括绿岛公园二期以及女娲广场改造两部分。绿岛公园二期主要包括景观工程、新建庭院、主入口景观广场、观演舞台、空中廊桥、道路交通等。女娲广场主要包括新增户外剧场,同时对现有洼地进行填平后铺装处理。”变更为:“2.2项目规模及投资额:项目包括绿岛公园二期以及女娲广场改造两部分。绿岛公园二期主要包括景观工程、新建庭院、主入口景观广场、观演舞台、景观道路等。女娲广场主要包括新增户外剧场,同时对现有洼地进行填平后铺装处理。” 2、将原招标公告“3.1.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设计费300万元以上景观园林设计业绩(或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变更为:“3.1.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设计费150万元及以上景观园林设计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或总投资不低于40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园林设计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 3、将原招标公告“3.1.3 4、将原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类似项目业绩评分标准“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设计费300万元以上景观园林项目或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得4分,每增加一个得1分,本项满6分。注: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变更为:“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设计费150万元及以上景观园林设计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或总投资不低于40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园林设计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得4分,每增加一个得1分,本项满6分。注: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 5、将原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 其余不变。 2022年5月13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