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0311-HHXY-SB/JG-[2022]第06号(总211号) 甲 方:黄河鑫业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黄河鑫业 炭素分厂成型装置载货电梯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甲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炭素分厂高楼部电梯属于载货电梯,此电梯变频器等配件已更新换代停止生产,轨道等部件磨损严重,而且电梯防护等级为IP44。生产现场环境粉尘、烟气较大,电梯故障较高,无法保证正常运行。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黄河鑫业 成型装置原载货电梯拆除、设计安装层数为6层,高度约为29米客用电梯1套。 1.2.2主要工作内容 (1)拆除成型装置原载货电梯及附属设备; (2)设计层数为6层,高度约为29米客用电梯1套; (3)设备基础的改造; (4)客用电梯设备及附属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5)电梯井与门洞之间的密封等内容; (6)提供现场伴随服务和配套的售后服务。 (7)负责办理安装电梯的相关告知报备、检验和投运手续(包括:办理电梯安装告知;向施工所在地的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监督检验、办理使用登记、检验检测报告、合格证等)。 (8)本项目为成型高楼部电梯的换型改造,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对电梯换型的技术要求。在新电梯的设计、选型、配置之前,投标人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所要换型改造的电梯机房、井道、层门、轨道等部位相关尺寸进行实际测量记录,为新电梯的设计、选型、配置以及提供相应的伴随服务掌握详实的现场数据。 对于构成电梯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电梯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各站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 1.2.3项目地点及工期: 实施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由黄河鑫业 利用自有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电梯生产制造企业或代理商,并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A2级别及以上)资质。 代理商须提供所投电梯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专项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所投电梯的生产制造企业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A2级别及以上)资质。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项目主要人员资格 (1)项目经理须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证。 (2)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证或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具有至少2个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相类似的项目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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