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合同洽谈时确定 买 方: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苏只水电站调速系统事故压力油罐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苏只水电站2F、3F调速系统事故压力油罐,自投运使用以来已达15年的设计使用年限。在定期年检中发现,2F、3F油罐目前已存在无法消除的焊缝缺陷,致使不能通过年审报备,为此,需重新采购2台全新的压力油罐(含配套附件),以完成对缺陷油罐的更换。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苏只水电站2F、3F调速系统事故压力油罐及配套附件的采供及伴随服务。 1.2.2主要工作内容 (1)承担所供压力油罐(含配套附件)的设计、制造、试验(包括出厂试验、现场交接试验); (2)承担所供压力油罐(含配套附件)的包装、运输; (3)承担旧压力油罐的拆除; (4)承担所供压力油罐(含配套附件)压力油罐的现场安装; (5)负责与当地特检所进行沟通与协调,配合特检所完成新压力油罐的检测,并办理与之相关的注册登记,并取得检测合格证书。 构成设备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该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 1.2.3 实施地点、工期及交货方式 (1)实施 (3)安装时间:本项目2台机组压力油罐的安装,需在2台机组分别停机检修时,分两次方可完成。初步计划安排在12月中旬机组检修期间实施,每天机组具体的安装、调试时间,以买方届时的通知时间为准。 (4)交货方式:车下交货。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由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A2级及以上)的压力容器生产制造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邮 编:810008 1.10.2 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 下载信息 [文件大小:20.50 KB 下载次数: 次] 点击下载文件:投标报名申请表(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