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巢湖(半汤)国家旅游示范区环境综合提升工程道路工程环半路沿线通村道路改造及环长山旅游景观大道改造工程施工02标(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实行电子招投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巢湖(半汤)国家旅游示范区环境综合提升工程道路工程环半路沿线通村道路改造及环长山旅游景观大道改造工程施工02标(项目编号:皖E0-31-2022-0316)已由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同意含山县“两山”理论实践样板区(含中片区)建设项目立项的复函(含发改投资【2021】7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统一代码:2103-340522-04-05-467688,施工图设计已由含山县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含交〔2022〕7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含山县城乡建设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规模:
环巢湖(半汤)国家旅游示范区环境综合提升工程道路工程环半路沿线通村道路改造及环长山旅游景观大道改造工程施工02标起点桩号:K7+000,终点桩号:K13+803.500,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仙踪镇姚公庙街道附近,与S328省道相交,路线起点桩号K0+000,总体走向自北向南,起点~K0+780 为新建段,于 K0+780位置处接 Y027乡道,路线在K1+435位置处右转,经陈瞒达、求山、童坛村,在 K6+427位置处接巢湖市地界与其在建道路相交。K6+427~K7+000位于童坛村附近,与现状水泥路相交叉,总体走向自北向南,K6+427~K6+670 为新建段,后顺接现状3.0~6.0米宽不等的碎石路,后顺接现状3.0~6.0米宽不等的碎石路,越羊山、长山,路线与K12+700位置处接现状3.0米水泥路,路线终点接 X014县道,路线终点桩号K13+803.500。路线终点桩号K13+803.500,沥青混凝土路面宽6.5m,路基宽7.5m,按三级路标准设计的路段:K0+000-K6+427,按四级路标准设计的路段:K6+427-K13+803.5。
2.2.1路面结构组成
(1)K7+000~路段K12+700段(上山段):
50m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透封层+180mm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200mm级配碎石底基层
(2)K12+700~K13+803.500 路段(老路加宽段):
老路部分:50m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透封层+180mm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老路碎石化。
加宽部分:50m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透封层+180mm水泥稳定碎石上基+200mm 级配碎石底基层。
2.2.2排水设计
本项目路面主要采用单向横坡排水方式,低填浅挖段和占用原沟渠段设置土质梯形边沟,尺寸为0.6m×0.6m;沿线下穿处、挖方处和超高段设置矩形混凝土边沟,尺寸为 0.4m×0.6m,0.6m×0.6m(主要应用于环山段)两种,边沟与自然沟渠、河、塘等相连接,形成排水网络。本项目包含交通安全设施。02标段具体做法详见图纸。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期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 6 月 10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 12 月 6 日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环巢湖(半汤)国家旅游示范区环境综合提升工程道路工程环半路沿线通村道路改造及环长山旅游景观大道改造工程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02标段。
2.6招标控制价(人民币):本次招标工程招标控制价(即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为32552294.7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即: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个单份的合同金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提升改造工程的施工业绩,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业绩的认定时间以合同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无合同签订时间的,评委不予认可。 (2)业绩应当是能够在网站公开查询项目相关信息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附业绩网址(网址须直接链接业绩显示页面)和业绩网页截图(业绩所在网址或网页发生变更的,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若无法提供业绩网址及业绩网页截图,投标文件中须附招标采购监管部门或 监管部门或政府指定的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或政府指定的 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招标采购监管部门或 监管部门或政府指定的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或政府指定的 盖章的中标通知书)。 上述网站是指:各类政府网站;法定发布建设工程交易( )信息网站;各类由政府主管或指定发布的建设工程交易信息( 信息)或施工许可信息或交工(或竣工)备案信息或信用评价体系信息的网站。 (3)业绩应当是投标人所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项目,且该项目合同中“工程内容”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均已交工(或竣工)验收。本条所指的交工(或竣工)验收,系指项目合同中“工程内容”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均已交工(或竣工)验收,并且由发包人出具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4)业绩中招标人、合同发包人名称和竣工验收资料业主单位名称一致,如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业主单位发生改变,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变更材料,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 (5)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材料不满足以上要求的,评委会不予认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02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2)具备有效的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至少完成过一个单份的合同金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提升改造工程的施工业绩,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业绩的认定时间以合同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无合同签订时间的,评委不予认可。 ②上述“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施工业绩”是要求该项目经理在其所提供的施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 ③业绩应当是能够在网站公开查询项目相关信息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附业绩网址(网址须直接链接业绩显示页面)和业绩网页截图(业绩所在网址或网页发生变更的,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若无法提供业绩网址及业绩网页截图,投标文件中须附招标采购监管部门或 监管部门或政府指定的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或政府指定的 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招标采购监管部门或 监管部门或政府指定的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或政府指定的 盖章的中标通知书)。 上述网站是指:各类政府网站;法定发布建设工程交易( )信息网站;各类由政府主管或指定发布的建设工程交易信息( 信息)或施工许可信息或交工(或竣工)备案信息或信用评价体系信息的网站。 ④业绩应当是投标人所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项目,且该项目合同中“工程内容”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均已交工(或竣工)验收。本条所指的交工(或竣工)验收,系指项目合同中“工程内容”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均已交工(或竣工)验收,并且由发包人出具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⑤业绩中招标人、合同发包人名称和竣工验收资料业主单位名称一致,如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业主单位发生改变,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变更材料,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 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材料不满足以上要求的,评委会不予认可。 3.6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工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注:职称证书上的专业须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或提供其他能证明是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2)具备有效的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项目经理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项目经理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 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①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②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③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④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⑤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办理网上用户登记,然后登录马鞍山市 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获取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进入马鞍山市 系统进行提疑,如有必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网上答疑澄清的方式予以解答,投标人在马鞍山市 系统中自行下载,具体操作详见系统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采用) 踏勘现场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集中 5.3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市 系统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详见《马鞍山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及网上投标操作手册》,网
5.4投标文件递交 5.5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受理。 5.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纸质银行保函形式(有关电子保函、纸质银行保函的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应内容)和网银、电汇、转账形式;若采用网银、电汇、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选择以下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账户1 户 名:马鞍山市
账 号:9558831306000204291 账户2 户 名:马鞍山市
账 号:521199360961000002000561 账户3 户 名:马鞍山市
账 号:179765437047 账户4 户 名:马鞍山市
账 号:20010267716366600000351 账户5 户 名:马鞍山市
账 号:126240010466688890000000210 5.7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 5.8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 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马公管办〔2020〕10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取投标人远程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6.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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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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