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西站西站片区二期路网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含详细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佛山西站西站片区二期路网建设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012-440605-04-01-518470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佛山西站投资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详细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分为10个单位工程,分别为:环站北路(环西至工贸大道段)、上柏大道(北延线)、学校配套道路、横二路道路、佛山西站科创园区间道路、佛山西站污水泵站及配套管道及新建王芝涌段、环站南路、西站东路及西站西路(南延线)、西站东路(站北至环北段)及新建招大涌、新建王芝截洪沟。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管线综合、桥涵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设计及泵站工程。总投资估算71928.39 万元,其中建安费58646.89万元。
2.3勘察设计周期:
本项目所有单位工程成果设计同时启动并实施,勘察设计周期为60日历天,启动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1)收到招标人启动通知后30日历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详细勘察报告;
(2)收到招标人启动通知后50日历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CAD图及相关的电子文件;
(3)当期施工图经审图单位审核通过后10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最终的施工图蓝图、CAD图及相关的电子文件。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5)中标人应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协助办理完成相关的规划及施工报建、报批手续,并提交设计工作效果图及总结报告等。
2.4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招标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招标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管线综合、桥涵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设计及泵站工程等的地质详细勘探、定测、施工图设计、管线物探、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配合业主的后续服务工作,协助办理完成相关的规划及施工报建、报批手续,并提交设计工作效果图及总结报告等。
2.4.2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9,031,855.35元。
2.5本项目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
2.6质量要求:
2.6.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1)和(2)两项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及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负责本项目设计工作且具有上述设计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只允许1家负责设计的单位与1家负责勘察的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 4.2.2.3 联合体资质等级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负责设计的单位在城市道路诚信系统中资质类别为:设计类企业,负责勘察的单位在城市道路诚信系统中资质类别为:勘察类企业。 4.3.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须提供“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企业诚信档案信息网上查询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诚信档案信息以开标评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 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年6月2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2年6月2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6月2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 7.3 递交投标文件人员: 7.3.1疫情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外)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委托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牵头人派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委托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单位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如获授权委托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或投标保函原件。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2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后即可自行离场,无需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结果的确认等开标过程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7.3.3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进入佛山市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3.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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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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