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深泽县城市基础设施地下综合管廊改造提升项目(排水系统改造提升及道路提升)设计施工总承包 已由 深泽县行政审批局 以 深行审投资审字【2022】5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深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建设 2.3建设规模:排水系统改造提升及道路提升工程:(1)府前路(西 环路~安新线)沥青路面恢复 3787.522 米。雨水管道采用单侧 布置形式,d1800mmII 级钢筋混凝土排水主干管 1527 米, 2800*2120 混凝土模块砌体矩形管道 597 米,3000*2120 混凝土 模块砌体矩形管道 1153 米,3200*2300 混凝土模块砌体矩形管 道 1043 米。(2)南苑路(西环路~安新线)沥青路面恢复 1943.442 米。雨水管道采用单侧布置形式,d300mmII 级钢筋混 凝土排水管 748 米、d600mmII 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386 米、 d1000mmII 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640 米、d1400mmII 级钢筋混凝 土排水管 470 米、d1600mmII 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395 米、d1800mmII 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380 米。(3)西苑街(真武路~ 安新线)沥青路面恢复 1587.703 米。污水管道采用单侧布置形 式,d500mmII 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162 米。雨水管道采用单侧 布置形式,d300mmII 级钢筋混凝土排水干管 822 米,d600mmII 级钢筋混凝土排水干管 394 米,d800mmII 级钢筋混凝土排水干 管 510 米,d2000mmII 级钢筋混凝土排水干管 445 米,2600*1940 混凝土模块砌体矩形管道 545 米。(4)真武路(石油大街~安 新线)沥青路面恢复 707.024 米,水泥路面恢复 1146.792 米。 雨水管道采用单侧布置形式,d600mmII 级钢筋混凝土排水预埋 管 296 米、d800mmII 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425 米、d1000mmII 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777 米、d1200mmII 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379 米、d1400mmII 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272 米。(5)府前路 雨水泵站位于府前路东头,御湖国际小区东侧,用地面积 3898.22 平方米,南环路以北设计规模 10m³/s。泵站设有雨水 泵房、辅助用房,其中雨水泵房平面尺寸占地面积 504.32 平方 米,辅助用房建筑面积 243.04 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12个月(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周期:2022年6月到2023年5月底,12个月) 缺陷责任期:2年。 2.4 标段划分:/ 2.5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6 招标范围:深泽县城市基础设施地下综合管廊改造提升项目(排水系统改造提升及道路提升)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2.7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和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负责人资格要求: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本),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信誉要求:“信用中国”网站(http://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以后,只查询投标人本身,不含其 ,若为联合体,则查询联合体所有成员,最终结果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超过 2家,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7)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分别查询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3.4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的投标(同一联合体成员除外);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gzy.gov.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