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同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同发改[2022]4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一般债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 3.2.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或者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或者设计的专业负责人可以由资格相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2.2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外还设专业负责
3.2.3同时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还包括: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须对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近3年(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进行查询,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需要注册账号下载相关档案,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潜在投标人须对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查询,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4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②联合体内成员最多不得超过二家(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③联合体内成员必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方)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④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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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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