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2-220020
一、招标条件
受 委托, 设备物资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干混砂浆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大湾区科创中心项目建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中心位置,项目紧邻花都区政府,北至无名道路(临花都区税务局),西至天贵路,南至迎宾大道,东至百合路,交通便利,其中本次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建筑面积约12万㎡,由4栋高层住宅、1栋幼儿园、、1栋商业,其中住宅4#-1、4#-2座31层(地下室2层)、2#座30层(地下2层)、3#座31层(地下2层)、1#座23层(地下2层),住宅为装配式建筑,单栋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不小于50%,该项目为精装竣工备案,精装修交付。
2、招标范围:适用于项目设计图要求的干混砂浆
3、采购数量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干混砂浆 | 综合 | m3 | 5860 | 详见合同附件 |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施工结束,按招标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
6、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7、其他:采购数量为暂定数量,合同签订后,如取消或者减少部分材料,对计价方式不调整;砂浆现场储罐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不计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费用、安装调试费用、进出场费用等),免费提供给甲方使用,数量根据施工需求配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且出具的检验报告不低于3个招标规格的产品。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提供近三年内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3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附合同扫描件),代理商的法定代表人有销售代理业绩可作为业绩证明,近期新成立公司可不提供业绩证明。应具有供货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其它要求:/。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