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第一中学体育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乐市第一中学体育馆项目已由新乐市行政审批局以新乐行审投资审字 〔2021〕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乐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乐市第一中学体育馆项目施工; 2.2 最高投标限价: 50002202.75元; 2.3 建设 体育馆总建筑面积9049.69㎡; 2.5 工期:240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合格 ;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的机构出具的 2020年度或2021年度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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