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路安置小区二期项目供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机场路安置小区二期项目 已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淮管(发改)审发[2020]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机场路安置小区二期项目供配电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
2.1.4工期要求: 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 6月 1 日,竣工日期:2022年08 月29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载明的日期为准)
2.1.5 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确保通过供电部门验收通电,并取得电力主管部门的验收证明)。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设施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五级以上(含五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
(1)
(2)
(3)
3.3投标人及拟派
ü 自 2020-6-1 以来,企业和拟派
ü 自 2021-6-1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
ü 自2022-3-1 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 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7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8 投标人确定的
3.9自2020年6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评标时评委将进入淮安市 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3.10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或“信用江苏”(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标时评委将进入“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 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3.11 投标人承诺确保本工程能通过供电部门、质监部门验收,能够顺利通电,并使供电部门允许用电(由承包人自行协调解决)。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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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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