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2022年国省干线公路跨其他等级航道桥梁防船撞治理项目HA-QLBZ-SG1、HA-QLFZ-SG2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2022年国省干线公路跨其他等级航道桥梁防船撞治理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淮安市国省干线公路跨其他等级航道桥梁防船舶碰撞设施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会议纪要》的通知(淮路〔2022〕9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全额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本次淮安市淮安市2022年国省干线公路跨其他等级航道防船撞自查评估共涉及四个县区共计8座桥梁需增设或完善助航和安全标志,具体见下表
序号 | 所属 县区 | 桥梁名称 | 线路 编号 | 航道名称 | 现状航道等级 | 规划航道等级 | 通航净空尺度是否满足规划航道要求 |
1 | 淮阴区 | 淮沭新河大桥 | G343 | 淮沭新河 | 六级 | 四级 | 是 |
2 | 淮阴区 | 六塘河大桥 | G205 | 北六塘河 | 七级 | 六级 | 是 |
3 | 淮安区 | 苏北灌溉总渠大桥 | G233 | 苏北灌溉总渠 | 五级 | 五级 | 是 |
4 | 淮安区 | 头溪河大桥 | G233 | 溪河 | 七级 | 六级 | 是 |
5 | 盱眙县 | 溜子河特大桥 | G235 | 溜子河 | 七级 | 六级 | 是 |
6 | 金湖县 | 乌龙渡大桥 | S331 | 金宝航道 | 六级 | 三级 | 是 |
7 | 金湖县 | 淮金大桥 | S247 | 金宝航道 | 六级 | 三级 | 是 |
8 | 金湖县 | 金湖大桥 | G344 | 淮河入江水道 | 七级 | 四级 | 否 |
对于8座助航与安全标志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的桥梁,改造方案如下:
(1)在桥梁通航孔桥侧设置桥涵标(包括桥涵标牌和通航净高标牌),标示通航孔位置及通航孔满足设计通航净高的范围。
(2)在通航孔两侧桥柱上,设置绿色单面定光桥柱灯,标示桥柱位置。
(3)在桥梁通航孔桥侧设置桥名牌和通航净高提示牌;两侧桥柱或承台上设置主标志(甲类标志)、附加标志(通航净高标尺和警示桩)。
2.1.2
4座桥梁需增设防撞设施的具体见下表
序号 | 所属 县区 | 桥梁名称 | 线路 编号 | 航道名称 | 通航孔桥梁 上部结构型式 | 现状航道等级 | 规划航道等级 | 区段代表船型 |
1 | 淮阴区 | 六塘河大桥 | G205 | 北六塘河 | 30组合箱梁 | 七级 | 六级 | 300t |
2 | 盱眙县 | 溜子河特大桥 | G235 | 溜子河 | 40m组合箱梁 | 七级 | 六级 | 300t |
3 | 金湖县 | 淮金大桥 | S247 | 金宝航道 | (48+80+48)连续梁 | 六级 | 三级 | 1000t |
4 | 金湖县 | 金湖大桥 | G344 | 淮河入江水道 | 30m组合箱梁、T梁 | 七级 | 四级 | 500t |
对于抗撞性能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的4座桥梁,改造方案如下:
(1) G205六塘河大桥采用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群桩接承台+桁架组合式防撞设施:单侧防撞墩采用两组3根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群桩接承台结构,其间采用桁架连接形成受力整体,桁架采用4根弦杆,弦杆间采用横撑及竖腹杆连接;防撞墩迎撞面及侧面设置5mm厚钢板,并在钢板上安装柔性护舷。
(2)G235溜子河特大桥抗撞性能较规范要求差距很小,采用在航道侧墩柱、系梁及桩基周围安装柔性吸能防撞设施。
(3)S247淮金大桥采用围栏式防撞设施:在承台周围挂套钢围栏结构,避免低水位时船舶撞击桩基。
(4)G344金湖大桥现状桥跨净空不满足规划航道等级,也不满足代表船型匹配的航道净空,为避免将来航道提升桥梁同步改造时投资浪费,采用增设主动预警装置的防撞措施,并在墩柱周围安装柔性护舷,降低船舶对墩柱的撞击损伤。
具体实施方案详见施工图。
2.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2个施工标段,即HA-QLBZ-SG1、HA-QLFZ-SG2标段。
(1)HA-QLBZ-SG1标段招标内容为8座桥梁增设或完善助航和安全标志(具体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与发包人现场确认为准)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修复等。
(2)HA-QLFZ-SG2标段招标内容为对于抗撞性能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的4座桥梁改造(具体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与发包人现场确认为准)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修复等。
2.3本项目建安费:HA-QLBZ-SG1标段约人民币138万元;HA-QLFZ-SG2标段约人民币582万元
2.4计划工期:HA-QLBZ-SG1标段施工工期45日历天(暂定2022年6月1日开工,2022年7月15日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HA-QLFZ-SG2标段施工工期122日历天(暂定2022年6月1日开工,2022年9月30日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
(2)HA-QLBZ-SG1标段:具有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HA-QLFZ-SG2标段: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
3.1.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1.3业绩条件要求:
HA-QLBZ-SG1标段:2019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完成过1个国省干线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包含交通安全设施的公路(或桥梁)工程的施工,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HA-QLFZ-SG2标段:2019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大桥及以上桥梁工程(或含大桥及以上桥梁的公路工程)或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桥梁防船撞设施工程的施工。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
(2)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目前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或公告)的为准);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投标人在其它不同类别信用等级有C级以下的,按照其所有类别中最低的信用等级确定其所有类别的信用等级。
(3)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CC级及以上(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须体现信用等级)。
(4)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2019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1.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①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②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③HA-QLBZ-SG1标段:2019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担任过1个国省干线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包含交通安全设施的公路(或桥梁)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HA-QLFZ-SG2标段:2019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担任过1个大桥及以上桥梁工程(或含大桥及以上桥梁的公路工程)或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桥梁防船撞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④无在岗项目。
(2)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①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②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HA-QLBZ-SG1标段:2019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担任过1个国省干线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包含交通安全设施的公路(或桥梁)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HA-QLFZ-SG2标段:2019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担任过1个大桥及以上桥梁工程(或含大桥及以上桥梁的公路工程)或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桥梁防船撞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④无在岗项目。
注:
1、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1.6其他要求:
必须配备独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企业,如: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设计甲级、乙级资质企业;监理甲级、乙级资质企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分包。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
8.其他
8.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本次招标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考察。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及考察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3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的数据在编制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2年5月9日9时00分,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2022年5月31日14时00分。
8.5本标段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14时0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淮安市 开标二室(江苏省淮安市深圳路16号)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14时30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