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理工大学金花家属区多层住宅楼加建电梯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共计25个单元的加建电梯工程,主要包括钢结构及其基础施工、电梯设备供应及安装调试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内容及要求。
范围:本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西安理工大学金花家属区多层住宅楼加建电梯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 :7001/PDR/network/credit/home)上登记备案可查询(提供网络查询截图);
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且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 :7001/PDR/network/credit/home)上登记备案可查询(提供网络查询截图);
4、拟派电梯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特种设备安装人员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5、电梯制造商需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旧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旧证)或单独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新证);
6、电梯代理商应同时满足以下3个要求:(1)代理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旧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B级及以上资质(新证);(2)代理商必须提供电梯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每个电梯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及售后服务承诺函;(3)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须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旧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旧证)或单独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新证);
7、投标人(包含联合体中各成员)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shixin/)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络查询截图);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8、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联合体投标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同时满足第1、2、3、4、5、7 条或第1、2、3、4、6、7条规定的相应资质和条件。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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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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