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0省道无锡段(西环线-常州交界段)改扩建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监理项目
340GKJLHJG-JL标段(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40省道无锡段(西环线-常州交界段)改扩建工程己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13】995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以苏交公程【2017】198号文批准。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无锡惠山交通建设工程 ,建设资金己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 现对该项目340GKJLHJG-JL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340省道无锡段(西环线~常州界段)改扩建工程绿化景观监理项目,起点锡西大道,终点常州界段,绿化总面积约10.4万㎡,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建安费约3380万元。
绿化景观施工计划工期 6 个月(具体时间由发包人根据现场实施进度进行调整)。
(2)招标内容:本次监理项目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340GKJLHJG-JL标段,招标内容为 340省道无锡段(西环线-常州交界段)改扩建工程绿化景观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绿化景观施工(植物栽培)、海绵城市专项施工、管养(灌溉、施肥、治虫、除草、修剪等)的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的养护修复管理的监理服务。本次监理标段对应的工程建安费约3380万元。
监理服务期:涵盖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24 个月。
绿化景观养护期:24个月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等级证书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资质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或或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监理甲级或者监理综合资质等级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工程造价不低于3000 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3)信誉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B级”或以上级别;在无锡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中”级或以上级别;投标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以职称专业或学历专业为准),且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专业)资格证书或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证书,且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其近三个月(2022年1月-2022年3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应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 10.9的原则认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否则无法进行网上预约。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4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 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2 年5月30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无锡市 (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具体开标房间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5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系统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时间。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开始时间可能因评标流程而推迟,但不会早于系统公布的时间。
8.6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签章”。
8.7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扫描件”。
8.8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 特别提醒: (1)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苏交建(2020)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从业单位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中录入的信息依法在“信用交通 江苏”平台公布,系统对相关信息的变动(录入、修改、删除等)如实进行记录。从业单位承诺对所有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录入信息不再进行事前审核。从业单位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信用管理规定视情节确定其失信行为等级,记入其信用档案。 (2)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并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 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 特别说明: 技术建议书编制要求:本项目采用暗标形式,必须按下列格式编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①采用 A4 纸张、纸张方向为纵向。 ②施工组织设计除图纸、图表外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图纸、图表中所有文字采用“宋体”、“常规”字(黑色),字号不限;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底纹、阴影等标记。不得设置目录、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设置:1.5倍行距,段落设置中“如果定义了文档网格,则自动调整右缩进”不打勾,“如果定义了文档网格,则对齐到网格”要打勾。 ③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与彩色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不得出现企业或人员电子签章,不得出现其他不符合暗标要求的内容。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