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航空产业园热处理中心项目真空油淬炉设备基础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成都航空产业园热处理中心项目真空油淬炉设备基础施工 / 标段已由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020-510114-47-03-476935】FGQB-04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新都香城建设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020-510114-47-03-476935】FGQB-043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文瀚建设工程咨询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四川成都航空产业园热处理中心项目真空油淬炉设备基础。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的施工。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3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1.6拟派项目经理(
3.1.7财务要求: 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19年04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9年04月01日以来已完工的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业绩金额等在业绩证明材料中体现即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房建施工投标人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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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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