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中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进行分包;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更正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中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进行分包;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