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停车楼和智慧停车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方城县停车楼和智慧停车系统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编号:JZ-G-20220425-010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建设 2.5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用地面积2.14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11.5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停车楼三座,全城智慧平台建设和现有89个停车场及28条道路路侧停车升级改造。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EPC总承包 第二标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1年)阶段监理服务 2.7 工期/服务期: 第一标段:规划周期:30日历天、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730日历天;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2.8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规划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满足项目招标人要求。 施工: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二标段: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具体包括项目规划、施工图设计等工作,以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所有施工工作。 第二标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第一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①城乡规划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规划阶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规划负责人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设计阶段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施工阶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第二标段: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 (2)拟任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其他人员须具有相关岗位证书; 3.3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须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企业以实际注册时间为准); 3.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依据《关于在 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供应商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5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6本项目仅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包含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含牵头人)名称。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三家,施工单位为牵头人,由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获取招标文件等;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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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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