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1、招标文件中建设期限为计划2022年05月20日开工,计划2022年11月30日竣工,计划总工期195日历天。与公告建设期限一致。
2、招标文件中“第五章中的2.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各投标企业以最新标准执行。
3、网站下载的投标格式中的“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的第12条”上传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查询结果。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做任何更改,本澄清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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