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头镇建成丽园二期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磨头镇建成丽园二期前期物业服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千翠湖房地产综合开发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磨头镇建成丽园二期前期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
2.1.3 合同估算价:1198873.55元/年(住宅1.9元/平方米·月、商业3.1元/平方米·月)
2.1.4 服务期限:1年
2.1.5 质量要求:符合《如皋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五级标准。
2.2 招标范围:磨头镇建成丽园二期前期物业服务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的资质条件: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拟选派
3.3 投标人及拟派
3.3.1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
3.3.2 按照《关于在 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或“信用江苏” 上发布。 9.
招 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