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北京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2021年广州南联北京干货调料类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招标项目 1.2招标编号:CZ2021006510。 1.3项目类别:货物类。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3家供应商,负责南联北京 干货调料类配送服务。项目总预算:人民币197.5万元/1年(含税)。 采购清单详见公告附件。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报统一折扣率,如有缺漏或超过投标折扣率范围(0%≤投标折扣率≤100%)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本项目选取三名供应商,中标后按投标综合得分分配采购比例,按50%,30%,20%进行分配,招标人有权根据产品质量和项目合作度进行调整。 1.6交货地点交货期: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48小时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应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于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应于招标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