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工程C地块人才公寓精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工程C地块人才公寓精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已由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经济运行和安全生产监管局以川投资备【2017-510164-47-03-210304】FGQB-06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天投双创园区建设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经济运行和安全生产监管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017-510164-47-03-210304】FGQB-065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新高建设经济技术咨询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项目规模: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工程C地块工程16#、17#楼公寓,共有房间828套,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
2.3招标范围:
(一)本项目设计工作:
(1)设计工作范围:两栋高层公寓(16#楼和17#楼)户内装修改造设计工作,满足相关要求。
(2)提供室内装饰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材料、软装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3)后续相关服务(方案设计技术交底、材料样板及软装清单等)工作。
(4)完成方案报规及图纸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备案。
(5)除上述本项目设计内容外,本项目其他装饰装修设计任务,工作内容如下(如招标人需另行委托某专项工程设计,则按相应投标设计费用从投标人设计费中扣除)。
室内装饰设计:
1) 所有室内公共区域的内装修施工图设计,包括天、地、墙、门、隔墙及软装的设计;
2) 要考虑功能性空间(如地上层大堂、地下层合用前室等)可能布局设备的声、光、通讯、能源、信号等等要求的各种管线预留设计。
装饰专项设计:
1)配合室内装饰设计要求进行公区灯光照明设计。
2)配合室内装饰设计要求进行软装设计。
3)配合室内装饰设计要求进行室内标识导视设计。
4)包括但不仅限于灯具选型、装饰材料样板、窗帘、门五金等。
根据国家装修标准及使用功能提出强弱电、通风空调、给排水、消防的设计接口,包括但不仅限于:
1)综合布置天花图(包括灯具、风口、烟感、喇叭、喷淋等机电的定位);
2)强电开关插座面板的定位;
3)弱电出线口的定位;
4)消防器具的调整定位(满足消防要求);
5)空调、开关的定位;
6)卫生洁具、用具的布置、选型及节水控制等等。
编制方案扩初预算,完成设计任务书中成果要求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本项目施工工作:
包括设计范围及招标人委托的完成本项目其他施工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饰、安装工程及拆除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已标价清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并完成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4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并按四川省、成都市及天府新区现行相关文件规定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要求。
2.5计划总工期:暂定60个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经招标人同意后,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或其他开工指示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做好开工前准备并按期开工。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
(2)施工资质: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单位 3.1.3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 3.1.6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业绩要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或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年限及规模不限);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协议书中牵头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证证书;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拟派设计负责
拟派施工负责
3.1.7财务要求: 无; 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1) 设计资质
近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装修装饰或房屋建筑工程装修改造设计业绩; (2) 施工资质
近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装修装饰或房屋建筑工程装修改造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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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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