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东莞燃机热电 一期热网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4-2-167)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东莞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东莞燃机热电 一期热网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
华能东莞燃机热电 位于东莞市谢岗镇银山科技园,一期建设2×472.52MW(F级改进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向周边热用户实施集中供热,本次招标为为热网工程第四标段。本次招标总长度约3300米,最大管径DN300、最小管径DN150,主要采用地埋敷设。本期项目建设范围位于谢岗镇曹乐村和桥头镇岗头村、屋夏村和东江村,主要向新增加的7个热用户供汽。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华能东莞燃机热电 一期热网工程施工管网,分别自各已建设管道开口至各热用户计量装置处的全线路管道施工、安装以及热用户端控制仪表及计量装置、视频监控系统等全部管线及附属设施的土建施工、安装工程施工、临时用地及协调工作、部分材料采购及安装,最终实际按热网施工图执行。
2.3工期:120个日历天,计划于2022年06月03日开工,2022年09月30日竣工,具体开工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
项目进度要求:投标人按照不少于两个作业面同时开工的要求,汇泽峰新材料 和万来工艺制品厂、兴祥工艺品 管线45个日历天完成安装,宇国塑胶实业 、鉴禾精密五金技术 、梅浠食品 管线35个日历天完成安装,东莞市东胜实业 管线30个日历天完成安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东莞燃机热电 一期热网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证书在有效期内。
3.2.2 资格能力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且自2017年01月01日至今,担任过1项及以上热网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的在职正式员工,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须承诺常驻现场主持施工管理。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01月01日至今,具有2项及以上热网管道工程施工业绩,并已完成工程质量验收,提供合同扫描件和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
3.2.4 其他要求:无。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