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致各投标单位:
对本项目做出如下澄清:
1、招标文件前附表3.2.3中“最高投标限价”变更为最高投标限价:15249433.13元,其中主体工程:9978903.79元,配套工程:5270529.34元;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9:00,开标时间为2022年05月17日9:00。
3、计划工期变更为:2022年05月25日至2022年12月31日,总工期220日历天。
4、其他内容不变本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